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《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规范“十要十不准”》的通知(川应急函〔2020〕2号)

来源: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:2020-01-03

各有关单位:

  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行为,根据应急管理厅《关于印发<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川应急函〔2019〕253号),研究制定了《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规范“十要十不准”》,现印发你们,请严格遵照执行。




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规范

“十要十不准”

一要服从安排,不准无故拒绝;

二要依法依规,不准有章不循;

三要敢于担当,不准推诿扯皮;

四要公平公正,不准有失偏颇;

五要实事求是,不准弄虚作假;

六要严谨细致,不准走马观花;

七要释疑解惑,不准敷衍了事;

八要履职尽责,不准揽接私活;

九要保守秘密,不准对外泄漏;

十要廉洁自律,不准私收钱物。

四川省应急管理厅

2020年1月2日